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2-02-20 18:01 驻厅纪检监察组,机关各处室、专员办、各直属单位: 根据工作需要,经厅党组研究决定,厅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: 陈亮同志主持全面工作,分管人事处。 黎敏同志分管自然生态保护处、海洋生态环境处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(行政审批办公室)、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、技术评估中心。 粟定成同志分管办公室、综合处、科技与财务处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、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,联系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。 欧波同志分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及4个专员办、大气环境处、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合作处、机关党委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、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、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。协助人事工作。 王芳同志负责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工作。 曹伯翔同志分管水生态环境处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、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14个自治区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。 邓超冰同志分管土壤生态环境处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、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、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。 李一平同志协助陈亮同志分管法规与标准处、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、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、改革办、垂改办。 赖春苗同志协助曹伯翔同志分管水生态环境处,联系14个自治区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。 韦杰宏同志协助邓超冰同志分管土壤生态环境处。 核安全总工程师协助邓超冰同志分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。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31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|